根据法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第四条依据,是由我国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管理工作,国务院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税务海关等主管部门。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也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合作,共同拟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政策措施,协调实施部门在废弃电器。